零售服务商标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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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April 21, 2022
零售服务商标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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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是否也扩大到零售商内部生产的商品?

在本期中,专门研究知识产权法的《GRUR-PRAX》杂志发表了我们的同事兼知识产权律师的一篇文章 凯瑟琳·曼德尔 论商标法,她在其中探讨了零售服务商标的保护范围是否也包括零售商为内部制造的商品提供的服务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联邦专利法院第二十九届参议院发布了一项与第二十八届参议院意见背道而驰的决定。根据该决定,仅限于自有货物或自有许可人货物的贸易的活动不构成第35类意义上的服务,因为它们受商标注册所产生的权利的保护。但是,这种方向的改变可能会严重限制某些商品制造商的自由,因为那样他们只能通过保护声誉来保护自己免受第三方的侵害,而在实践中,只有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做到这一点。

此外,服务部分可以从以下事实中看出:零售商出售自己的商品,首先可以节省消费者前往不同商店的一次或多次旅行,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其次,他为客户提供了非常特别的购物体验并提供了更个性化和更有力的建议。

该判例法的进一步发展仍然令人兴奋!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这一变化及其对您的影响,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info@balderip.com

参考: https://bit.ly/3EzfBQ2